知名艺人谢军卖了3年的酒“那一液” 既然没注册商标?

阅读:1207 2021-06-23 21:44:35

中华网酒业6月23日讯 今日一份由明星谢军代言的一款白酒“那一液”宣传海报从市场流出。

 

从海报上可以看出,谢军的身份除了音乐人、收藏家、客座教授外,还担任北京那一夜酒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那一夜酒业”)董事长。根据天眼查显示,那一夜酒业成立于2013年05月27日,谢军持有该公司60%的股份为实际控制人。

 

事实上,明星“饮酒”已经屡见不鲜。赵薇、刘嘉玲、黄晓明等众多知名艺人都曾公开宣传过自己的酒庄,并为其产品大力推广。

资料显示,早在2019年谢军到访贵州五星酒业集团茅台(600519)镇五星酒厂,前往贵州五星酒业集团茅台镇五星酒厂。参观了五星酒厂的招商中心、五星文化馆、包装车间、万吨酒库等场所,并与该酒厂合作推出一款定制产品“那一液”。

彼时谢军表示:“真正的好酒是需要强大的企业实力做支撑的,当今酒水市场上酒质参差不齐,许多酒只有酒的味道,而不具备酒的品质,所以很难买到符合自己口味的白酒,来到茅台镇五星酒厂,了解了酱酒酿造的工艺后,才真正感受到好酒的魅力!”

不过中华网酒业查阅中国商标网显示,“那一液”商标由福建源配贸易有限公司所注册,而那一夜酒业并未注册该商标。旗下拥有的商标为:谢军商城、谢军商城 XJSHOP.NET XJ、谢军商城 XJSHOPNET、XJSHOPNET XJ。

 

对此中华网酒业致电海报上所显示电话,一位自称是谢军公司工作人员表示,“公司没做酒,也没做类似广告。”当中华网酒业进一步询问这款酒具体情况时,该人士又称,“公司运作了这款酒,并且拥有那一液商标七八年了,现在公司没有招商需求,正在打假。”

 

随后,中华网酒业拨打了贵州五星酒厂的联系方式,相关人员表示,“那一液是由我们公司生产的,但是经营以及产品销售则是谢军公司在运作。”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十二条规定,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,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,限期改正,并可以予以通报,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,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,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,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另外,第五十八条规定,将他人注册商标、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,误导公众,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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